国内外对含油污泥处理有哪些规范要求

2019-07-10  

  含油污泥种类繁多、性质复杂,相应的处理技术和设备也呈现多元化趋势,目前含油污泥处理技术有筛选流化-调质-离心工艺、热处理工艺、化学热洗处理、化学焚烧处理、化学湿法氧化处理、生物处理法、溶剂萃取技术及对含油污

  泥的综合利用等。目前,国内外应用较多并且比较成功的是采用物理法和化学药剂处理相结合,即调质-机械脱水工艺,该技术比较成熟,在欧美各地的油田应用广泛并且处理效果良好。该方法的不足是处理效果会受污泥来源的影响,对于含有大量的砖瓦、草根、塑料等杂物的污泥,需要配套预处理设备和工艺。

  胜利油田、辽河油田和河南油田近几年采用焚烧法处理含油污泥,缺点是污泥中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原油没有回收利用。国内其他油田采用的污泥处理工艺只是简单地进行浓缩和分离。国外如加拿大MG工程公司采用的是机械脱水工艺(配合自己专有的药剂);荷兰吉福斯公司采用的是调质-机械脱水+生物处理法;德国HILLER公司采用的是调质-机械脱水+电化学工艺;新加坡的CLEANSEAS公司则采用机械脱水+美国ADTU热解吸的工艺;而法国、德国的石化企业多数采用焚烧的方式。溶剂萃取技术目前只局限于实验室研究,很难达到工业化应用。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仍然是目前含油污泥处理的目标和趋势。

  在国际上,各地由于在地质和地理条件上的差异,土壤对油类有机物的耐受程度不同,因此对于污泥中的总石油烃或者油含量,世界上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法规或指导准则的形式提出了相应的现场专用指标,对土壤或污泥中的含油量及有机物和重金属含量提出了相应的限制。大部分含油污泥处理指标要求都与污泥的最终处置方式有直接的关系。

  针对固体废物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且对危险废物的处置给出了规定,制定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等,在这些标准和法规中,

  将含油污泥归类为危险固体废物,但是并没有对含油污泥中的含油量提出量化指标。大庆油田根据已建和在建的含油污泥处理站筛分流化-调质-离心处理工艺,依据国外对含油污泥处理后污泥中剩余油含量要求的指标(≤ 2%)开展处理试验,并对处理后的污泥采用微生物处理技术和电化学处理技术进行深度处理,是深度处理后的污泥中含油的指标≤3‰,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1984)的要求。